跟女朋友是研究生同学,谈了有四年了,最近在谈婚论嫁了。
两个人都在杭州大厂工作,都是99年的。我税前年薪45w左右,独生,父母均为体制内且已退休,老家一套房,杭州主城区有套房。女朋友的话税前20w左右,有个姐姐,父母经商,在老家有两套房。
现在问题是这个杭州房子的问题,杭州的房子是个二手房,算上装修总共520个左右,首付全都我家里出的,在我一个人名下,贷款还有250个待还。现在每个月月供12000,我爸会补贴我6000用来还贷。女朋友的意思是愿意婚后一起还贷,要求加名,但由于房子还有贷款未结清,银行不同意加名。
于是女朋友就想公证,约定每人比例50%,我不同意,最近一直在battle这事。跪求各位老哥,小弟这个情况怎么个公证法比较好些,对双方都有保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