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媳妇老家都是河北省的,目前在天津定居。我月薪到手1.5W,媳妇到手7k+,有房贷无车贷(房贷公积金覆盖),儿子不到两周岁。
事情缘由是:高中关系比较好的老同学也在天津,平时微信联系。头两个月老同学约吃饭聊天,因为我工作比较忙,给推了。上周约好了时间,因为孩子生病,我爽约了。今天有时间就约老同学出来吃饭了(时间,地点都是我定的)餐后结账是我付的钱,一共花了158。
我寻思都是老同学了,又好久未在一起坐坐了,这钱谁花都一样,又不是特别多,可她知道是我付的钱后,说我同学不懂社交规矩,我就不明白了,百十块钱事,至于这么上纲上线的吗?最后俩人都有点火气,是我做的不对吗?
ps:我每个月的开销不超过600块(抽烟+通勤+偶尔外卖)